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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商演/翻包/VCR祝福语/演唱会

明星经纪人: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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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商务合作形式有哪些类型

发布时间:2023-05-29 15:55:29

  当前市面上明星商务合作形式包括:明星代言、肖像授权、明星商演、明星翻包、明星拍摄植入、明星新媒体推广、明星祝福视频、明星带货等十余种类型。接下来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明星商务合作形式类型。

  1、明星代言

  A、影视广告代言:又称为TVC代言,动态宣传广告。一般投放于电视台、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电视屏、电梯电视屏、网络视频广告等流媒体视频播放渠道。

  B、平面广告代言:静态形式,品牌可指定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由艺人手持品牌方产品进行定向拍摄。拍摄出来的照片进行精修并经过艺人团队确认之后,可印在产品包装上进行使用。一般投放于电商平台、信息流、报刊杂志、户外平面(如公交车车体、门面招牌)、宣传单、海报、公司宣传册等平面载体。

  C、全案代言。一般包含1次TVC/平面拍摄、1次线下活动或线上直播、1条官宣微博。

  标准的全案代言:

  一般授权期限为2年(部分为1年),相应的头衔可称谓为“XX品牌代言人”;

  短期的全案代言:

  如只合作6个月或3个月则称为短代,相应的头衔围为“XX产品体验官”“XX产品推荐官”“XX产品品鉴官”等等。

  D、肖像授权:俗称买照片,Title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或肖像代言人。艺人会将自己已经提前拍摄好的6-8张照片提供给品牌(注意:艺人不会为品牌单独拍摄合作照片、不会拍摄具有带货性质的视频素材),品牌选择其中的2-3张照片进行广告设计之后,用于产品包装、杂志海报、电商平台、户外广告等平面媒体进行宣传使用。

  肖像授权的期限一般为2年(个别可为1年),2年(含)以上可举行签约仪式,可赠送1条企业/产品祝福视频。

  肖像代言为非独家代言,艺人可同时代言多个同类品牌。

  2、短期商业授权。

  短期商业授权是指介于翻包视频和艺人代言的一种合作模式。传统的Vlog视频或者是翻包翻箱视频只能用于微信微博的传播,但是对于电商客户来说又不能很好地发挥素材的最大功效,因此需要通过艺人方进行授权。客户可获得一段15秒左右的明星翻包视频、1-2张明星手持产品的照片;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用作微信、微博、天猫、京东等平台或渠道商业推广。

  3、明星商业演出。

  商演的全名是商业演出,商业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包场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有赞助或者捐助举办的演出活动。一般来说,商演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活动。而商业演出与公益演出不同的地方就是商业演出带来了效益,出演的艺人们的收入会很高。而公益演出,一般以公益为主题,那么艺人出场可能不收钱,或者少收钱,但公益演出需要相关部门出示红头文件。

  4、明星祝福视频。

  明星祝福视频也叫明星点赞,是指明星给某企业、组织或个人录制的祝福语VCR。适用于开业、年会、发布会等场景,在资金预算有限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最省钱的品牌或企业宣传方式。明星祝福视频的价格因录制的明星不同、录制的文案不同价格相差比较大,从几百、几千到几万不等(老戏骨基本集中在3000-10000之间)。其中:高档一点的(15-30万),比如:关晓彤陈小春应采儿、阿娇、胡海泉杜德伟柳岩、周海媚、温碧霞等;中端一点的(3-10万),比如:焦恩俊、曾志伟、唐国强等;普通一点的(1-2万),比如:梁小冰吴启华、王岗、王丽云、杨议等;亲民一点的(1万以下),比如:马德华蒋大为陶大宇贺一航陶钰玉等;大众一点的(5000及以下):侯耀华、周浩东、陆树铭、杜玉明、骆应钧等。

  5、明星翻包视频。

  明星翻包从字面意义解释就是:明星给自己的粉丝分享自己平时携带的包里的好用的产品,这种模式更贴近生活,吸引群众的信赖感,一般包括护肤品、化妆品、美容仪器、食品等,一般适用多种便于携带的物品,利用这种视频的形式去为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除了单独的介绍形式的视频,翻包视频还包括给粉丝送礼物、在vlog里面植入、探店等多种翻包拍摄的形式,相对于品牌需要花数十万甚至上百千万找明星代言来说,翻包的形式更适用于一些中小起步的品牌。

  6、明星拍摄植入。

  明星受邀拍摄杂志大片时,使用的服装、配饰、道具等均由媒体提供,而这些服装、配饰、道具均可由各品牌赞助。媒体接受品牌赞助并拍摄完成后,会给予提供赞助的品牌1-2张明星穿搭产品的高清大图,用来在微博、微信渠道宣传。同时,也会将照片发布到媒体的实刊或电子刊、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等渠道,并注明拍摄所使用产品品牌名称,增加品牌曝光。随着时尚媒体渐趋于主题性拍摄,杂志平面拍摄可植入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鞋子、帽子、包包、眼镜、手表、珠宝首饰等。

  7、影视版权联动。

  企业得到具体影视作品的版权方的使用许可后,可以用该部作品中某个明星的剧中照或宣传海报,结合客户的自身产品制作宣传物料如产品包装,室内海报(店铺内使用),产品封套等。也可以截取该部影视作品的某些视频片段,结合公司自身的产品/品牌宣传片制作宣传视频,提升视频的趣味性和可观看性。但是在设计的过程中,严禁使用形象大使品牌代言人之类的字样。因为所用的是影视剧照,而不是艺人的肖像。所以,不存在代言人,或品牌大使的存在。简单来讲,就是品牌结合影视来联动性宣传,而目的就是宣传影视作品。

  需要注意的是:

  A、本合作形式与艺人无任何关系,艺人不会提供亲签的肖像授权书;

  B、该类合作通常会损害艺人正常权益,故常被艺人告为侵权,本司不会主动向客户推荐本类合作,请品牌谨慎使用;

  C、理论上不在宣发期的作品不能进行宣发授权;

  D、该类合作请注明是品牌助力电影及电视剧作品的推广,其重点是帮助明星推广作品,而非明星或影视剧帮品牌推广商品,品牌在使用时请严格使用艺人的剧照(单独使用艺人人像是违法行为)。

  8、明星直播带货。

  目前直播带货呈现爆发式增长,已成长为一个万亿级的市场。除了网红主播之外,现在最流行的就是各路明星,纷纷跨界进入直播带货行业,在各大平台施展带货技能。明星有一定的知名度,又是品牌代言人,粉丝众多,在市场上也有号召力,因此进行直播带货拥有天然优势。例如舒畅抖音首秀拿下了4000万的GMV;贾乃亮在抖音818期间明星带货榜上凭借2.41亿的销售额位列第二,越来越多的明星姓名出现在各大平台直播带货榜上。

最新修改时间:2023-06-27 20: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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